若學生在過去曾修讀類似課程,學生可申請抵修基礎先修課程。請注意,經本所抵修之課程無法抵免學分。
本所抵修課程僅限於本所規定之先修課程,本所先修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但於暑假修習後先修課程成績將會列入下學期成績單。
提交抵修申請文件不等同抵修自動通過。抵修申請結果則以基礎課程抵修委員會委員和系所成員審查結果爲準。
以下課程可申請抵修:
統計方法
管理經濟
管理會計
.提交抵修申請表:
(1)申請期間: 自第一學期注冊報到第一天后的4星期内.
(2)所需文件:
(a)填寫 “基礎先修課程抵修申請書” (IIMBA 辦公室會電郵此申請表. 若沒有收到電郵,您可前往IIMBA 辦公室取得此表格
(b)申請抵修課程之成績單 (提交申請時請附上正本).
(c)申請抵修課程之課程大綱
注: 請確保成績單和教學大綱中明確列明您的大學所使用的評分系統和申請抵修的課程。(如果可能)
書面審查: 文件由基礎課程抵修委員會委員進行資料審查。 課程抵修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若考試(通過門檻:70分)或審查不通過,則需修習所上開設之先修課程(基礎先修課程於暑假開課)。基礎先修課程須由本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