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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訊息

在職專班課程規畫表

國際經營管理碩士職專班(IMBA)課程規劃表 (Batch 114(含)後適用)

類 別 暑 假
基礎先修課程
3 科
0 學分
Statistical Methods 統計方法
Managerial Accounting 管理會計
Managerial Economics 管理經濟
(曾修習過上述三科者,可提出抵修申請。)
類 別 正常學期(含上下學期)
方法課程
( 至少 1 科)
3 學分

Business Research Methods 企業研究方法
Business Decision Methods 企業決策方法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s 質性研究方法
Research Methods in Social Science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Econometrics計量經濟學

必選課程
( 1 科)
3 學分
研究方法(一) Research Method One
(需修滿 12 學分並修習至少一門方法課程(可與研究方法同一學期修),並已選定指導教授方可選修)
選修課程
33 學分
  1. IMBA所開設課程均可列為選修課程。(每兩年規畫固定開設之選修課程請參考附表)
  2. 本校管理學院其他研究所之課程,但須為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授課且亦不得與本所開設之課程重覆。**
  3. 經指導教授同意及所長同意可選修其它學院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課程,上限為 3 學分(與第二點至管理學院其他研究所之管理相關課程合計最多只承認6學分)。**
總計 39 學分 已修滿 39 學分者,所辦會加註本學期撰寫論文,學生無須額外選課。

**Batch115(含)後適用

注意事項
【最低畢業學分 39 學分,計必修 3 學分,選修 36 學分】不包含基礎先修課程(最多 9 學分)及論文 6 學分

  1. 依學校規定,抵免學分須於入學註冊後 1 個月內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本所碩士學分班抵免學分上限為 18 學分。
  2. 學生須於入學後第一年結束前確定指導教授,若欲選修其它學院課程,應與指導教授共同討論,並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後方得選修之。

附表:碩士在職專班每兩年規劃固定開設之選修課程(實際開設課程依當學期授課老師狀況及所辦公布課表為準)

  • 行銷管理
  • 生產作業管理
  • 策略管理
  • 財務管理
  • 服務管理
  • 創業管理
  • 企業電子化與供應鏈管理
  • 管理資訊系統
  • 資訊系統與電子治理
  • 企業政策與策略
  • 行為決策理論
  • 國際談判與溝通
  • 組織發展與變革
  • 個人理財
  • 衍生性金融商品
  • 投資學
  • 公司理財
  • 金融市場與機構
  • 國際財務管理
  • 企業併購
  • 電子商務
  • 消費者行為
  • 企業倫理與法律
  • 研究方法(一)
  • 企業決策方法
  • 企業研究方法
  • 質性研究方法
 

國際經營管理碩士職專班(IMBA)課程規劃表 (Batch 113 適用)

類 別 暑 假
基礎先修課程
3 科
0 學分
Statistical Methods 統計方法
Managerial Accounting 管理會計
Managerial Economics 管理經濟
(曾修習過上述三科者,可提出抵修申請。)
類 別 正常學期(含上下學期)
方法課程
( 至少 1 科)
3 學分
Business Research Methods 企業研究方法
Business Decision Methods 企業決策方法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s 質性研究方法
Research Methods in Social Science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核心課程
( 6 科至少修 3 科)
9 學分
Financial Management 財務管理
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金融市場與機構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管理資訊系統
Marketing Management 行銷管理
Strategic Management 策略管理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生產與作業管理
必選課程
( 1 科)
3 學分
研究方法(一) Research Method One
(須修滿 18 學分,與一門方法學)
選修課程
24 學分
  1. IMBA所開設課程均可列為選修課程。(歷年開設之選修課程請參考附表)
  2. 管理學院各系所開設之管理相關課程,最多只承認 6 學分。
  3. 經指導教授同意及所長同意可選修其它學院課程,上限為 3 學分(與第二點至管理學院各系所開設之管理相關課程合計最多只承認6學分)。
總計 39 學分 已修滿 39 學分者,所辦會加註本學期撰寫論文,學生無須額外選課。

注意事項
【最低畢業學分 39 學分,計必修 3 學分,選修 36 學分】不包含基礎先修課程(最多 9 學分)及論文 6 學分

  1. 依學校規定,抵免學分須於入學註冊後 1 個月內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本所碩士學分班抵免學分上限為 18 學分。
  2. 學生須於入學後第一年結束前確定指導教授,若欲選修其它學院課程,應與指導教授共同討論,並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後方得選修之。

附表:碩士在職專班每兩年規劃固定開設之選修課程(實際開設課程依當學期授課老師狀況及所辦公布課表為準)

  • 行銷管理
  • 生產作業管理
  • 策略管理
  • 財務管理
  • 服務管理
  • 創業管理
  • 企業電子化與供應鏈管理
  • 管理資訊系統
  • 資訊系統與電子治理
  • 企業政策與策略
  • 行為決策理論
  • 國際談判與溝通
  • 組織發展與變革
  • 個人理財
  • 衍生性金融商品
  • 投資學
  • 公司理財
  • 金融市場與機構
  • 國際財務管理
  • 企業併購
  • 電子商務
  • 消費者行為
  • 企業倫理與法律
  • 研究方法(一)
  • 企業決策方法
  • 企業研究方法
  • 質性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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